牙医资遣怀孕助理被告被罚30万元
牙医资遣怀孕助理被告被罚30万元
台湾中部地区一名郭姓牙医助理2016年底怀孕,开心将喜事报告给叶姓牙医,未料半个月后就被医师娘告知资遣。苗栗县政府认定叶男性别歧视(怀孕歧视),裁罚30万元,叶男不服提出行政诉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叶男败诉确定。
判决书指出,郭女2016年6月任职该牙医诊所,同年12月底发现怀孕,开心向叶姓牙医报告喜讯,不过隔年1月,郭女接到医师娘来电通知,表示她怀孕可能不适合牙科工作,要郭女办理离职手续。郭女2017年向防制就业歧视暨性别工作平等委员会申诉,叶姓牙医被认定性别歧视,处罚30万元。
叶男不服提起诉愿,遭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叶男主张郭女上班期间时常心不在焉,导致所内德国制消毒机操作不当当机。叶男还称郭女与同事相处不睦,常常临时请假,工作态度不佳,造成诊所困扰,认为郭女已经无法胜任工作,绝非因郭女怀孕理由予以资遣。
法官调查,郭女告知怀孕到资遣仅间隔半个月,根据叶男提出的郭女请假单,发现郭女怀孕期间仅请假2次,且就算郭无法胜任工作,为何牙医没有辅导、指导就资遣她?法官认为叶男资遣理由不合常情,驳回叶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