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某非法行医设立口腔诊所,罚1万判1年...

来源:网络 时间:2025/12/22

苏某某非法行医设立口腔诊所,罚1万判1年...

2022年8月23日,巢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苏某某非法行医案。苏某某虽有医学背景但无医生执业资格。这起案件吸引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民代表前来旁听。苏某某毕业于漯河某医学院,却始终未能获得医生执业资格。自2015年6月起,苏某某与卢某共同在巢湖市一乡镇设立口腔诊所。在此期间,苏某某利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便利,在诊所内非法从事口腔根管治疗等活动,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然而,自2017年3月至2021年4月间,苏某某因多次非法行医行为被巢湖市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尽管如此,苏某某仍冒险继续在诊所内从事非法行医活动。2021年11月29日,苏某某在口腔诊所内非法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时,被巢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当场查获。随后,该委员会于同年12月将此案移交至巢湖市公安局进行深入调查。经民警电话通知,苏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向警方供述了整个案件的经过。在案发后,苏某某主动退还了违法所得的三万元。


▲ 法院判决及其理由

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某在未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仍为他人提供医疗诊治服务,构成非法行医。更严重的是,他在卫生行政部门已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后,仍屡教不改,继续非法行医。因此,苏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苏某某在接到电话通知后能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苏某某犯非法行医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以一万元罚金。

医疗安全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非法行医不仅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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