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内科假日制度
口腔内科假日制度
1、假日包括法定假、病事假。
2、法定节假日按医院安排休假。在法定节假日值班者由科室安排补休。
3、法定公休假按规定由科室安排,每年一次,到期连续休完。因工作需要,中途停止休假者,可在当年补足休假。
4、休假必须有书面假条,并经科主任、人事科和主管院长签字批准。
5、休假离岗前必须完全结束自己现有的工作,不能有遗留问题。并且要安排好休假后开始的工作。
6、休假期间遇意外不能按时返回工作时,事后要写出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按病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7、休假结束应向科主任销假。
8、销假时间由考勤员按假条内容填报考勤表报人事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