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口腔医院“吹牛”过头,被罚款11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1/8

青岛一口腔医院“吹牛”过头,被罚款11万……

吹牛不犯法~这只是调侃别人的一句老话,那么在广告里面“吹牛”呢?当然不用缴税,可是会被罚款!

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口腔医院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要求依法查处。接举报后,执法人员报经批准,立即对该医院展开调查,对其发布的相关广告进行梳理取证。

调查了解到,该医院为提升知名度,增加业务收入,由医院网络部工作人员编辑网站广告内容,然后通过青岛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网站百度推广,大肆宣传,谋取利润。

经调查,该医院自有网站网页中含有宣传医院医疗器械的“无毒副作用”“无磁性、无刺激,不会产生排斥反应”“大大降低疼痛感”“降低患者的不适感,同时利于牙周组织的健康” “大大地缩短矫治时间”等表示功效及安全性的断言及保证的违法内容,经过调查,还发现该医院通过报纸、电梯框架、候车亭宣传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的 “种植体返现”广告,执法人员提取了网站发布的违法广告内容、《广告发布合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了其违法事实。

该口腔医院的这些违法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1万元的处罚决定。

在此,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应依法开展广告活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商品服务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晰、真实反映,自觉纠正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当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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