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3名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3名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由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至江阴市人民医院工作,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财务辅助人员1名,从事协助办理记账、统计、数据处理等工作;派遣制护理人员2名,从事门诊输液、分诊、治疗辅助等工作。具体见附件1。
二、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限江阴户籍,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公告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收报名,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在2023年11月24日下午16:00前,采用直接投递《2023年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或拍照)到386796934@qq.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投递资料后及时与江阴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6879018)。
(二)报名材料
1. 2023年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 身份证;
3. 户籍证明(如户口簿);
4. 学历、学位证书;
5.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护士执业证书(录用后执业地点需注册到江阴市人民医院)、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公积金缴纳证明等)。
五、资格审核及考试
(一)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投递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考试前将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采用面试的方式,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录用和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同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至江阴市人民医院相应岗位工作。享受用人单位同类派遣制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拟录取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知公示等将在江阴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http://www.jyrcw.com)上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10-88030912 ,0510-86825906(工作日8:30-11:00、14:00-16:00)
本次招聘解释权属江阴市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510-8687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