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医院口腔种植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
普安县人民医院口腔种植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普安县人民医院根据工作需要,需采购口腔种植设备一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标。
一、招标产品:
口腔种植设备 1批
二、产品要求:
用于口腔种植手术,详见附件1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
(报价有两轮报价,两次报价均不能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若高于第一轮报价,则以第一轮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50%以下,视为异常低价,异常低价须在评审期间提供相应成本依据)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产品报价单;报名时为首轮报价,谈判现场可进行二次报价,报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产品报价需包含人工费、运输费、吊装费、设备安装费以及安装所需物料费用等相关费用。
2.技术偏离表;
3.供应商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等;
4.供应商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即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出具网站截图或承诺函;
6.生产厂家/上级代理商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若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授权;
7.产品合格证书;
8.产品技术参数;
9.产品彩页或其它产品介绍内容;
10.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及产品设备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11.乙方在交付标的物时若为进口设备,不得超过该设备生产时间12个月;标的物若为国产设备,不得超过该设备生产时间6个月;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的,其投标无效。
说明:(1)所有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谈判文件内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责任供应商自负。
(三)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9日17时止
(四)报名方式
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不包含报价单,报价单仅在纸质标书中装订),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593257265@qq.com
逾期递交报名文件或报名文件未上传至指定邮箱的或报名文件未按谈判公告要求提供的不予受理,视为报名无效。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和谈判地点根据供应商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2、谈判资料:将报名资料以及首次报价单胶装成册,一正两副,密封装订,现场提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安县人民医院
地 址:普安县盘水街道环城路86号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859-7234155
联系邮箱:593257265@qq.com
附件1:口腔科种植系统器械及设备参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