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种牙,下午能用”?青岛这家口腔医院又出事了

来源:网络 时间:2024/3/30

“上午种牙,下午能用”?青岛这家口腔医院又出事了

01|某口腔医院称“上午种牙,下午能用”


10分钟完成种植牙,还上午种牙、下午就能用,这也太夸张了!”说起牙疼这事,李女士可有一肚子话说。她补过牙、拔过牙,几个月前还刚刚做完近年来备受推崇的种植牙,所以当她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某口腔把种牙说的这么简单,就忍不住想要说上几句,“种牙之前还得做各种检查,怎么可能10分钟就行?而且看过牙的人都知道,就算简单洗个牙还得适应适应,怎么就这么快能用?”
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了相同的广告,点击头像后看到账号主页,公示了一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构名称是青岛京口某口腔医院。为了解某口腔种植牙技术是否像视频广告里宣传的那么厉害,信网来到了该口腔总院区。医务人员介绍,该院区设施齐全,主要就是进行种植牙以及其他难度较高的牙科问题,“宣传上所说的种牙技术名为即刻种植,一口牙下来从六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
当信网询问是否真的能像视频里说的那样迅速生效,医务人员则表示:“还是要看每个人恢复情况,不一定能达到。”同时,医务人员没有说明如此宣传的科学依据和标准。
种植牙技术并非某口腔一家独有,信网也咨询不同公立医院及民营医院的口腔医生,医生均表示虽然种牙技术在不断发展,但从治疗效果以及患者的感受上来说,基本上是无法在10分钟完成完整的种牙过程,而且种牙之后的几天一般都会建议患者食用清淡软烂的食物,“喝稀饭也得用牙,要是按照这样的食物说,当天确实能用,但如果要说啃个排骨或者吃太硬、太刺激的食物,我们不会建议这么做。”
信网注意到,在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就提到,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曹严龙认为,单看某口腔的这条视频广告,其中并没有可以量化的词语,不足以直接断定其违反广告法等法律规定。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也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当真实、全面地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并且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口腔医院 ‘上午种牙下午吃肉’的说法夸大或虚假,且足以误导消费者,那么这种广告宣传肯定是不行的。”
目前,信网已将具体情况反映至青岛京口某口腔医院所在地的李村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会由执法人员前往调查,要求商家出示宣传相关的证据及凭证。

02|花费万元在某口腔做美齿,没想到…
在对媒体报道进行整合时我们发现,除了虚假宣传外,该口腔机构最近还被频频被曝出其他负面新闻。
据青岛早报3月20日报道:近日,市民刘女士向早报记者反映,她于去年6月来到该口腔香港路店,想要做两颗上门牙的牙冠修复。经过检查后,医生认为她的两颗门牙和旁边的牙齿之间都出现了缝隙,建议拆掉4颗牙齿原有的牙冠,制作新的牙冠,但未告知刘女士在治疗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6月20日,刘女士再次来到某口腔香港路店,医生拆除了4颗旧牙冠,并对牙齿进行了打磨,然后让刘女士咬模具做了临时牙冠。“正式牙冠需要一周左右才能制作完成,在这之前我需要使用临时牙冠。回到家后,我感觉临时牙冠接触面粗糙且不密合,吃饭、刷牙时都会感到疼痛,影响了正常生活。6月23日,出于信任,我还是到店支付了治疗款项11120元。”刘女士说道,“我对主治医生再三反映临时牙冠严重不密合,牙冠内总有食物残渣,导致发臭、牙齿酸疼,但医生说戴上正式牙冠就好了。”
7月3日,刘女士来到某口腔试戴新牙冠,去诊疗室之前,一位助理人员拿出知情同意书让她签字。刘女士说:“当时我只关注了牙冠的质保问题,并询问医生怎么没有签名。我签名后没有填写日期,并拍了一张照片保存起来。后来发生纠纷时,我查看病例,发现病例上的日期被后补为6月20日。”
看到正式牙冠后,刘女士感觉牙冠的形态和沟通时客服发来的样板图明显不同,切缘偏厚,不如图片上美观。刘女士和医院就此产生分歧,刘女士想要终止治疗,要求医院退回缴纳的费用并给予赔偿。
对诊治不满引发纠纷
“去年8月8日,我来到青岛市某三甲口腔医院做检查,医生发现我在某口腔做的临时牙冠不密合、咬合高,为我重新制作了临时牙冠。医生打磨牙冠后很精细地做了排龈,我才想到此前的治疗过程中缺少了这一步骤。我做的是龈下肩台,且做得偏深,只有做好排龈,牙冠才会更密合。我戴这家三甲口腔医院制作的临时牙冠,没有发生不密合和牙齿酸疼的情况。回想我2018年第一次做牙冠时,也是有排龈步骤的。”刘女士说道,“正式牙冠没有做排龈的话,即便短时间内发现不了问题,时间久了也肯定会出现不密合、易留食物残渣的问题,导致牙齿发臭龋坏。”
刘女士认为,首先,某口腔对治疗中的风险并未及时告知,并且治疗前未按约定拍片检查,医生仅凭肉眼判断情况;其次,自己做的项目是龈下肩台,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步骤——排龈没有做好,导致临时牙冠不密合,而且会影响牙冠的使用寿命;最后,对方做出的牙冠效果和承诺的样板效果不同。所以刘女士提出要终止在某口腔的治疗,并要求退回支付的全部费用。“另外三甲医院的医生综合研判后告知,我上门牙的相邻牙齿不需要处理,现在经过某口腔的打磨,有暴露神经的风险,很可能变成死髓牙,那就只能拔掉再种植了。我要求某口腔为此赔偿治疗费用。”刘女士说道。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某口腔香港路店,相关负责人表示,曾与刘女士进行过多次协商,但双方就退款和赔偿金额问题未能达成一致,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积极协商处理中。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进行医疗消费时,应在治疗前和医生认真沟通,对于不清楚的医学知识和诊疗内容要事先做好咨询并保留证据。如果遇到医疗侵权纠纷,应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在调解无效情况下,应及时维权,以免正当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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