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耗材采购公告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耗材采购公告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8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同意采购口腔耗材,为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增加相关采购的透明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采购。为规范采购行为,特制订本采购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人: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编号QZSYY2023-3-22)
二、项目名称:口腔耗材包1、包2
(一)预算价:采购单价(见采购清单)。
(二)数 量:实用实采
(三)采购方式:自主采购(参照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需求
1、
1、耗材清单、技术要求、预算价:报名时现场提供
2、可选择1个或多个包投标,请分开制作标书。
3、所投产品必须全部满足,不接受部分产品投标。
4、报价实行整体下浮,不接受单项下浮。
5、对中标候选人耗材进行试用,试用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三、评分标准
1、报价分(满分:60分)
请按预算价报整体下浮率。
报价函作为参考,现场二次报价,最终以现场报价为准。
报价得分=基准价÷本投标人投标价×60
2、商务分:(满分:40分)
3、请按以下表制作投标技术偏离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及要求 |
投标规格及要求 |
偏离 |
27位医保编码 |
是否可收费耗材 |
注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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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表弄虚作假的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4、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合同要求
合同期限2年,1年1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有良好的市场业绩;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信用记录承诺书,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隐瞒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8、投标人须具备供应商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9、产品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或以上;
10、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
六、报名
1、时间: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装备科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电话:0851-82521455
七、开标
1、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开标时请提供标书一份,应具有以下材料,装订成册。
1)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复印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报价函;4)产品及生产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5)产品彩页;6)技术偏离表;7)产品其他单位合同(有价格)或发票复印加盖鲜章; 8)若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商检证明等材料;9)售后及服务承诺;10)信用记录承诺书;11)其他相关材料等。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1 |
技术分(30分) |
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到0分为止。 |
2 |
方案分(5分) |
根据投标方案给予1-5分 |
2 |
售后服务(3分) |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承诺给予1-3分 |
3 |
标书质量(2分) |
投标文件资料完整、条理清晰,响应性较好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