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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采购新塘分院(天河区区老人院医护楼)项目配套设备的院内论证公告

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口腔科 作者:2023/4/11 访问:1561次

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采购新塘分院(天河区区老人院医护楼)项目配套设备的院内论证公告(2023-06)

天河区中医医院新塘分院(天河区区老人院医护楼)一期改造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为落实推进本项目,投入使用后顺利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拟采购如下医疗设备,现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院内论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特此公告。
 

序号

拟采购设备名称

单位

拟采购数量

拟采购设备预算(万元)

备注

1

DR(数字化医用X线摄影系统)

1

200

主要功能要求等相关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1

40

3

电解质分析仪

1

12

4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

1

10

5

血气分析仪

1

19.5

6

除颤监护仪

1

8

7

呼吸机

1

16

8

早老干预系统

1

17.6

9

功率自行车(肢体康复训练设备)

1

15

10

运动平板(悬吊装置,心率检测)

1

6.8



二、 公示相关事项

1.公示时间:2023年04月11日~2023年04月17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16:00

3.报名资料递交地点:天河区中医医院八楼医院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石路9号8楼808办公室)

三、报名必备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分公司报名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2、在近三年的商业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并标记为不诚信供应商。

5、报价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若所报名的项目不属于医疗器械则不需满足此条件)。

6、所报价产品具有合格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若所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不需满足此条件),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报名须知:详见供应商参加医疗设备院内论证须知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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