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防范邪教危害
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防范邪教危害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大多是以传播宗教教义、拯救人类为幌子,散布谣言,且通常有一个自称开悟的具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以秘密结社的组织形式控制群众,一般以不择手段地敛取钱财为主要目的。
邪教的特征
特征一:“教主”崇拜。邪教的“教主”崇拜不是宗教崇拜,也不是民间的一般神灵崇拜。宗教和民间的神灵崇拜,对崇拜对象都有明确规定,而邪教“教主”一开始神化自己,以欺骗的手段把自己打扮成“人神“,号称自己拥有许多超自然的神力和权力,鼓吹邪教成员只能唯“教主”之命是从,为“教主”而生,为“教主”而死。
特征二:精神控制。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为巩固其"神圣"地位,维持其成员效忠自己的基本手段。邪教“教主”为达到使其成员对自己绝对忠诚的邪恶目的,以各种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手段,并用惩罚、威胁等恐吓手段,对其成员实行"洗脑术",巧妙地加以精神控制,使加入其非法组织的人员"进得去,出不来”。
特征三:编造邪说。编造邪说是一切邪教“教主”蒙骗其成员的共同伎俩。他们都宣扬“世界末日论”、“人类灾难论”等歪理邪说。有的邪教宣扬地震、瘟疫等大灾难,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以使其成员狂热地、盲目地追随邪教“教主”,从而达到对其成员精神控制的目的。
特征四:聚敛钱财。邪教“教主”或要求邪教成员将所有财产奉献给“教主”,或通过开办各种“学习班”,收取高昂学费,或通过所谓“心理治疗”骗取高价的“治疗费”,或通过在其成员中强行推销他们编造的图书、音像制品、标识物等获取高额利润,从而毫不费力的聚敛大量钱财。
特征五:秘密结社。邪教一般都以邪教“教主”为核心建立秘密的组织体系,要求其成员断绝疏远与家庭和社会的联系,绝对服从邪教“教主”,并通过发誓、赌咒或相互告发等手段,严禁他们脱离或背叛邪教组织。
特征六:危害社会。邪教之害,突出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对抗,邪教教义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将自身的权威凌驾于现实社会和法律之上,不仅威胁个体的生命和群体利益,还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邪教是当代社会肌体上的恶性毒瘤,对社会的危害十分巨大,影响极其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