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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中心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人民医院口腔科 作者:2019/2/16 访问:4252次

中共潮州市中心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5日至5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中心医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7月24日,巡察组向市中心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整改

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要求,市中心医院党委高度重视,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坚持把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立行立改。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院反馈意见后,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统一思想,安排落实整改工作。7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党委委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医院领导班子认真担负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议、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6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题会议、7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对于能够立即整改到位的决不拖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带动班子成员切实负起整改任务的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8月31日,医院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齐心协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整改工作。严格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研究制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工作清单》《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中心医院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9个方面25项问题,细化分解为41个具体问题和104项整改措施,逐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止目前,已完成38个问题,3个问题正推进整改。

(三)立足长远长效,健全制度机制。整改期间,我院把解决具体问题和长远问题结合起来,既着力解决当下能改的问题,在治标上见成效,又强基固本,建立长效机制,在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截止目前,新制定规章制度21项,修订规章制度10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项检查方面。

关于学习教育警示性、思想认识自觉性不足的问题。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包括一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存在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认识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极端重要性,做到反思深刻,警示到位。二是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蜕变的初心》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汤锡坤、卢淳杰发生违法违纪的原因及其危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类不良风气,坚持做到拒腐防变、廉洁自律、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四个意识”树立不牢方面

1、关于发展严重失衡,引领作用虚化的问题。一是院党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坚持实行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联系2-4个支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领导、教育、推进、监督各项责任,严格对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对各支部规范化建设进行督查,进一步完善各项软硬件设施,促进各支部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三重一大”议事程序规则。“三重一大”事项经院长会议讨论决定后,再由党委会讨论决策,突出党委在医院管理决策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按党章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建设。制定并下发《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目标、考核方法以及考核奖惩办法,提高全体党员的党建意识,提升医院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关于部门主义突出,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坚决执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卫办〔2017〕33号),成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建立医用耗材管理专家库;召开设备科廉政谈话1场,设备科召集政策制度学习会3场、廉政教育专题会1场,学习领会上级和本院制度近20份,提高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已完成医用耗材全面挂网采购。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审核的通知》(潮人社〔2017〕230号)。2018年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已于2018年9月18日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我院将认真执行。依据潮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2017年1月标准,医院编制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低于该标准发放,自2018年5月起执行。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落实津贴补贴清理,按照可发、规范名称、归并、停发对现发津贴补贴进行分类,逐项执行,可发:特殊岗位津贴中护龄津贴。规范名称:将原接触费、手足口补贴等不规范名称,规范为卫生防疫津贴,自2018年1月起执行。归并:将原节日补贴(每月533元)归并纳入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自2018年9起执行。停发:停发计生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保密工作岗位津贴、地区工资补贴(地区差),自2018年9月起执行,2018年1月至8月上述三项津补贴的全院清缴工作已于2018年9月完成;停发原医院自行发放的第一分院员工每人200元/月交通生活补贴,自2018年9月起执行。进一步严格制度执行,降低廉政风险。

3、关于好人主义泛滥,班子一团和气的问题。一是院长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及时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学懂吃透重要政策,以政策指导决策。二是严格执行《潮州市中心医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办法(暂行)》,对医院“三重一大”事项依法依规严格把关。线条分管院领导对本线条的重要事项,尤其对需要多部门协作完成的中心任务,主动牵头、协调相关线条及职能部门,合力推动工作及时、高效完成。三是修订《潮州市中心医院关于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规定(2018年9月修订)》。班子成员带头执行,敢于刀刃向内,强化内部管理,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四是坚决执行市卫计局《护工的工作规范》(潮卫函〔2018〕163号)、《关于加强潮州市医疗机构陪护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潮卫函〔2018〕164号)和本院《关于打击“假冒救护车”工作的暂行规定》,把寻求与社会第三方合作护工服务重新提上议事日程,主动向揭阳市人民医院等兄弟单位取经,积极寻求与第三方合作,配合市有关部门的调研工作。

(三)党的建设上下失范,组织管理失于宽松方面

1、关于党组织领导管理涣散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提高抓党建工作意识。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党组织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责任,确保各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委委员对所联系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加强对各支部的督导。二是制定并下发《党建工作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和报告程序,听取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情况,推动我院党建工作向前发展。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三是制定并下发《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党委委员分别为联系党支部的党员讲党课,并坚持带头学习、带头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为上好党课奠定理论基础。四是整改期间召开2次党委扩大会议,对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党委委员分别到联系的党支部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定并下发《“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明确主题党日时间、活动形式以及活动内容,促进党内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发展党员。严格执行《潮州市直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文本》和中组部印制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规范发展新党员工作程序。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的意见》,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内容。各支部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定期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自查,同时院党委组织对各支部的会议记录进行了专项检查,强化对会议记录规范化管理。

3、关于学习教育活动打折扣的问题。一是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思想理念教育,不断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认真开展“读原文全覆盖”活动,落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活动“五个一”要求。二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部署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制定《2018年潮州市中心医院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表》,党委书记为党员干部上党章党规党纪专题辅导课,各党支部通过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讨论、自学等方式,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紧密结合近年来卫生系统内的职务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党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了纪律教育的效果,严防出现系统性腐败问题,确保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落实到位。

(四)干部队伍建设滞后,选人用人管理不严方面

1、关于中层干部职位空缺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潮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制度。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交流。三是制定《潮州市中心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四是计划2年内完成医院管理七级、八级岗位竞聘上岗。

2、关于选人用人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一是培养选拔干部首先突出政治标准,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二是培养选拔干部综合考虑年龄结构、学历职称、专业配置和人才梯队建设等因素。三是结合行业实际,优化干部竞聘方案,提高方案合理性和可行性。

3、关于返聘用人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制定《潮州市中心医院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二是严把返聘用人关。2018年10月1日起,退休人员返聘严格按医院规定执行。三是对医院原退休返聘人员及编外达到退休年龄人员进行清理统计。四是院长会议根据原退休返聘人员及编外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清理统计情况,并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研究确定返聘人员。五是返聘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根据返聘人员具体岗位确定。此项工作计划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推动廉政建设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

1、关于重点领域监管失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基层党委工作条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头做好廉洁表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成立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院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责任人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制定《潮州市中心医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排查廉政风险点11个,落实防控措施37条,加强对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等重点环节的监控。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经院长会议讨论通过后,再由党委会讨论决策,突出党委在医院管理决策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修订《潮州市中心医院关于严格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规定(2018年9月修订)》,严明奖罚。制定《潮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常态化开展“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加强对落实“九不准”情况进行督查。召开院周会警示教育1场,召开各线条落实“九不准”自查整改工作会议5场。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处、处之必严”,查实违规不良事件2宗,追责处理责任人2名,体现医院严明纪律、严格追责决心。

2、关于纪检部门形同虚设的问题。一是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纪监督和调研力度。二是明确纪委职责定位,完善工作制度,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三转”,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三是院纪委针对圣诞节加班、清查私车公养情况进行调查,参加深入落实“九不准”及B超、放射科收费问题专项工作会议各2场次,参与设备采购的询价、谈价会、设备采购开标会3场次。进一步发挥纪委监督作用。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乱发津补贴问题突出。

1、关于借用加班名义乱发补贴的问题。一是制定《潮州市中心医院加班绩效工资管理制度》,主要对承担中心任务、突发公共应急事件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人员发放加班绩效工资,严格审批程序和计算标准。二是进一步发挥医院经济管理领导小组作用,规范经济管理工作。三是落实自查自纠。清查各类加班工资的原始凭证,清缴津补贴172800元,并存入医院账户。

2、关于巧立名目蚕食工会经费的问题。一是坚决执行国家《工会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2017〕32号)和《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工总〔2018〕5号)等法规制度。二是修订《潮州市中心医院工会工作制度》《潮州市中心医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困难职工重大疾病救助流程》《困难职工申请生活补助流程》《困难职工申请子女助学金流程》《职工教育培训补助流程》《工会会员申请审批流程》等7项制度。三是完善工会财务制度,完成2013年至2018年会计帐簿设置,完善出纳帐簿设置。规范工会基层建设,完成工会组长改选,确保基层工会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四是加强纪律教育,召开院工会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会议2场,召集政策制度学习会5场,个别谈话13人。五是落实自查自纠,查清历年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对各项津贴补贴项目逐笔审核,清缴相关津贴补贴36150元。

(七)公务经费问题频发,财务管理较为松散方面

1、关于餐饮接待铺张浪费的问题。一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二是坚决执行《潮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潮办发〔2014〕7号)。三是制定《潮州市中心医院来院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暂行)》,明确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2、关于公车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修订《潮州市中心医院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明确总则和车辆配置更新、公务出行保障、车辆调度使用、车辆加油与维修管理、司勤人员管理等细则,对每次公务派车均实施严格审批。二是落实自查自纠。经自查,2017年5月1日起实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院没有出现私车公养和公车私用的情况,公车使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3、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一是坚决执行《潮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2016版)》(潮财行〔2016〕15号)。二是落实自查自纠,清缴多发误餐补助共600元。今后严格执行制度,切实规范医院财务报销。

(八)项目资金监管无序,廉政风险累积巨大方面

1、关于逃避政府监督程序的问题。一是坚决执行《潮州市市直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潮财采监〔2017〕13号)。二是修订《潮州市中心医院装修工程、修缮工程、零星杂项修缮项目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成立内审监督小组,所有项目报院长会议讨论决定,采用投票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网上竞价及定点供应商库的供应商,所有项目竣工后,询价小组审核结算资料,报送市财政局审核定案。三是修订完善《潮州市中心医院设备科医疗设备设施采购管理制度》。设备科每季度组织1次廉政教育专题活动,严守廉洁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2、关于造价虚高风险突出的问题。修订《潮州市中心医院装修工程、修缮工程、零星杂项修缮项目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成立内审监督小组,所有项目经院长会议讨论决定,所有项目竣工后,询价小组审核结算资料,报送市财政局审核定案。

3、关于中介单位选择固化的问题。修订《潮州市中心医院装修工程、修缮工程、零星杂项修缮项目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成立内审监督小组,所有项目报院长会议讨论决定,所有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投资造价审核及委托具备专门资质的单位设计,由院长会议讨论决定,采用投票或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网上竞价及定点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严格依法依规推进院内工程项目建设。

4、关于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一是修订《潮州市中心医院装修工程、修缮工程、零星杂项修缮项目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成立内审监督小组,所有项目报院长会议讨论决定,应急修缮项目事后补办相应审批手续,所有项目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内审科及使用科室联合验收。二是所有工程项目的存档资料认真整理、归档,所有工程项目的图纸、预算、结算等资料确保签字盖章手续齐全,所有已审核定案的项目分类组卷,制作封面、卷内目录,用文件盒封装成册。三是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存档资料、会计科目使用工作。

(九)违反“九不准”规定,行风医风亟待改善方面

1、关于医生违规开单收钱的问题。一是坚决执行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国卫办发〔2013〕49号)。二是制定《潮州市中心医院关于不断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通知》、修订《潮州市中心医院关于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规定(2018年9月修订)》,严明奖罚。三是制定《潮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常态化开展“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加强对落实“九不准”情况进行督查。四是加强纪律教育,召开院周会警示教育1场,召开各线条落实“九不准”自查整改工作会议5场。五是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处、处之必严”,查实违规不良事件2宗,追责处理责任人2名,体现医院严明纪律、严格追责决心。

2、关于检查项目违规收费的问题。一是坚决执行市发改局等4部门《关于潮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潮发改价〔2017〕196号)。二是依据上级规定标准,及时修正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三是采购耗材时考虑耗材收费价格,避免购进价高于收费价格。

3、关于检查收费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坚决执行《潮州市中心医院禁止科室和个人私自收费和出售药品(物品)规定》。二是制定《潮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常态化开展“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成立我院落实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专项督查小组,强化监督约束。规范执行诊查程序,患者凭检查申请单项目及缴费凭证预约检查,杜绝人情检查漏收费。三是加强纪律教育,召开专题会5场次,强调职业操守。四是落实自查自纠,重点清查人情检查、私自收费、漏收费等涉嫌违反“九不准”现象。进一步提高诊疗服务质量,提升行风建设成效。

4、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制定《潮州市中心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暂行)》和《潮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常态化开展“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二是实行院、科两级劳动纪律责任制。医院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小组不定期进行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人员批评教育、按章处理。检查劳动纪律10次,召开劳动纪律专题会1次、院周会人员会议2次、约谈39人,按规定处罚19人。三是窗口单位实施“弹性上班”制度,各窗口单位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提早上班、延缓下班,帮助缓解群众“排长龙”现象。四是坚决执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制定《潮州市中心医院客服中心改善服务工作方案》。五是提高服务形象。2018年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工作中,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我院的积极配合和服务管理给予肯定。2018年10月13日,我市举办“老年教育”国际学术活动,参加活动的1名国际学者患病来院就诊,对我院医疗服务给予赞赏。

三、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

市中心医院党委牢牢把握巡察整改契机,始终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与解决各类矛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一)坚持常态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持举一反三、长远长效,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持不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推进中的整改任务,抓紧抓实责任落实,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发挥院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推动医院全方位发展。

(二)抓好成果运用。把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并上升固化为制度规范,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着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强化监督执纪力度,努力营造医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促进医院发展。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院上下改进作风、加快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推进医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可持续发展。

市中心医院党委落实巡察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对照市委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必须反复整改、持续整改,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将巡察成果运用到医院的全部工作中去。今后,市中心医院党委将更加注重内涵建设、更加注重科学发展,切实提升医院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信任度和美誉度,真正提升医院综合实力、服务辐射力和区域竞争力,努力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为建设“健康潮州”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8-2255076;邮政信箱:潮州市湘桥区环城西路84号市中心医院党委办公室,邮编521000;电子邮箱:dwb21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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