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山大学口腔医学硕士招生报考条件
2012年中山大学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460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生计划约2500人,专业学位硕士生计划约210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不同类型。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非奖助类的考生年龄不限。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获毕业资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非奖助类的硕士生。
4、医学临床各专业只接受医学毕业生及授医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报考。
5、同等学力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
(1)文、理、工、农科各专业接受大学本科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大学专科毕业后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领域工作不少于2年(从毕业到2012年9月1日)(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②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③已在省级学术杂志发表过2篇以上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④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总分为100分的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26分);
(2)医科院系的各专业(含授予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等学位的所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中山大学不接受学生在中山大学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8、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9、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