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学院2012年口腔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协和医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没有特别注明者,均招收公费生。
二、外国语考试科目:只限英语,复试含听说能力测试。
三、招生类型为两类:
(一)学术型研究生。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授予“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统考生)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及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应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非应届人员。
⑶同等学力者(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证书后,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2 年以上者)要求:①英语达到四级水平;②达到以下业务水平之一:A。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B。参加不少于十二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同等学力者在通过初试后,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
⑷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⑸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 年11 月14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⑹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71 年8 月31 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者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下同)的应届生(含七年制转五年制学生)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不含提前毕业);非应届考生要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均不含待批),未获得证书者不允许报考。
6、报考“护理学(101100)、护理硕士(105400)” 专业的应届生要求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不含提前毕业);非应届考生要求已获得《护士资格证书》和《执业护士证书》(均不含待批),未获得证书者不允许报考。
(二)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 各项要求。
2、学历、年限要求及报考类型:
⑴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4 年及以上(到入学时),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
⑵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后,连续工作2 年及以上(到入学时),报考委托培养;
3、在本专业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学术报告(前3名,不含待发表,须有国家统一刊号)。
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考生要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均不含待批),未获得证书者不允许报考。
5、报考“护理学(101100)、护理硕士(105400)”专业的考生要求已获得《护士资格证书》和《执业护士证书》(均不含待批),未获得证书者不允许报考。
6、报考人员限制:①限本院校在职人员;②限少数民族地区(参见《全国民族自治地方目录》)的在职人员。
(三)推荐免试生(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免试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两种类型)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推荐学校必须为具有教育部推免权的高校。
2、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 各项要求。
3、达到所在学校推荐免试条件,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4、英语必须达到四级合格水平(合格线为425 分),其中英语达到六级合格水平(合格线为430 分)者可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
5、占用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6、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学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专业。
7、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护理学(101100)、护理硕士(105400)”专业的学生要求本科毕业于护理学专业。
8、履行全国硕士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五、没有招到推荐免试生的招生计划,继续用于该专业招收统考生和单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