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诊所利润分配问题
1,合作对象非常重要。对诊所的发展理念要一致。比如诊所定位,目标客户,定价,发展目标。如果对诊所运营理念,发展目标不一致,以后肯定出问题。比如
2,对投资成本收回时间,盈利时间要有一个大概的估算,而且形成共识。很多社会资本(包括一部分口腔医生自己)以为口腔门诊利润率很高,很快就能盈利,但是实际运营下来并非如此(当然跟诊所规模和投资多少,医生能力,运营水平有很大关系)。我们看到太多口腔门诊运营失败的。近的,你肯定能看到或听到身边门诊关门的,特别是新诊所。远的 佳美在全国关停的不要太多。所以合伙人必须是要把投资口腔门诊当作一个事业来做的人。或者是余钱很多,只是希望把余钱投向一个有稳定投资回报率的人。如果期望短期就能收回成本,甚至暴利,那么在对诊所的定位和追求上,投资者和实际运营的医生肯定会发生矛盾。
3,关于分工。合作前就要约定好分工。模式有:只投钱,不参与任何管理,只在年中/年终股东会上审核财务报表,并填补亏空或获取分红。 或者:只参与重大事项管理,比如规定购买多少金额以上的固定资产,或对某个项目进行投资时,才开股东会讨论,平常只看月报表,季报,年报。 又或者:参与门诊周会,非临床性的门户怎日常运营管理,而医生只做为临床工作者和技术支持负责人。
总之,在合作协议签订之前,就要进行讨论,并商议好合作模式,签订协议。
4,至于技术和开业资格占多少股份,其它行业可能有共识,口腔医疗行业我个人不太清楚。但这个基于你们和合作者的商议。
我要说的是,无论你们技术入股折算多少(占比多少),一旦这个投资完成,那么就相当于你们投资了相应比例的现金。你们双方在投资形式上完全是对等的。不能事后再说,没有我这多少多少现金/我们这什么什么学历,你当时怎么可能开的出来。
也就是说,投资一旦完成,大家就按股份比例和股东合作协议说话,无论你的投资形式是什么。
5,基于上面第四点,诊所创立以后,你们两就不是股东了,而是医生。所以相应的在你们这样的城市你们这个级别的医生应该拿多少工资和提成,你们就要拿多少。不能说我是股东,我就可以不拿工资,只拿分红。而且,如果日程门诊运营是由你们自己管理的,那么你们相应的还要获取一部分管理工资。当然,如果投资方是管理者,那么他也应该获得管理工资。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不能也不应当被突破,否则,时间按长了,肯定有一方心里不平衡,合作则必不能长久。
从资方来讲,可能会觉得门诊才刚成立,还没赚钱,你们医生却要拿这么多提成,还要拿管理工资,心里不平衡,但是反过来想,3,5年诊所盈利后,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每年却能拿几万,几十万的分红。
从医生来讲,诊所运营几年盈利后,资方什么都不参与,却照样每年分走你百分之几十的利润,你们也要对这一现实有心里准备,并乐于接受。所以初期你们拿钱也是应该的。
当然,考虑到初期诊所运营困难,你们可以先少拿点现金,剩下的钱以后支取。又或者,以年为单位,或者医疗收入为界限,进行提成递增。
总之,一切尽量以公司化形式运作,这样才好操作,才能合作长久。要记住,只有开股东会时,你们才是股东,否则,你们就只是医生,或者店长(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