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用“公费医疗”抗瘟疫
宋朝过于集中的人口为疫病流行创造了条件。据《梦溪笔谈》记载,还在北宋的公元1075年,“南方大疫,两浙无贫富皆病,死者十有五六”,超过一半的死亡率令人叹息。公元1131年浙江大疫,“流尸无算”。1142年和1146年临安几乎是接连暴发疫情。1151年,浙江温州因瘟疫“被害者不可胜数”。到了1156年,临安再次“大疫”。
疫病对于百姓之家来说,威胁的是亲人的生命。对于国家来说,则关系着稳定大局。疫病一旦暴发并且呈现出不可抑制的状态,会对正常的社会秩序产生重大破坏。面对疫病,虽然民间和个人有着强烈的控制和祛除需求,但力量实在是过于微薄。抗击疫病,主要还得依靠能够动员大量人力物力的政府进行防控。
翰林医官院,隶属于翰林院,绝对的事业编制,医生数量多,医疗设备先进。常常受皇帝的指派到各地探察、救疗百姓。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公元1082年,组织机构调整,改为翰林医官局。平时它也主要为皇家提供医疗服务,但在民间发生疫病的情况下,特别是情形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就成了救治百姓的主力军。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翰林医官院的驻泊医官制度,即医官轮流前往地方参与医疗服务的制度。据《宋会要辑稿》记载,公元1113年“翰林医官院见今医官至祗侯七百余员,并无职事,诸路驻泊额止百余员。令立校试之法,随所试中高下分遣,诸路州军有大小远近之殊……”后来这个制度逐步推广,扩大到地方的各个州郡。比如,公元1165年,浙疫病流行,朝廷命“行在翰林院差医官八员,遍诣临安府城内外,每日巡门体问看诊,随证用药,其药令户部于和剂局应副”,“在外州军亦依此法,州委驻泊医官,县镇选差善医之人,多方救治”。面对疫情,此种举措的迅速推出极大地降低了疫病的危害。此外,医官们驻扎在各地的安排,有利于传播高水平的医疗技术,改善当地的医疗条件。
除此,地方官在面对疫情时会果断发放医药品,成了实际上的“公费医疗”。比如公元1231年,平江府遭遇“春疫”,知府吴渊派遣医官到各地巡诊,同时免费派发药品,为时近半年之久。常州知州叶衡面对“疫大作”的严峻局面,“单骑命医药自随,遍问疾苦,活者甚众”。宋代著名词人叶梦得在许昌当官时,因为疾病流行,自掏腰包去买药,然后分发给百姓服用。苏轼在杭州当太守的时候,除了医药品,还给百姓提供大米等食物救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