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医疗纠纷:15万以上索赔须有医疗鉴定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后须在30日内调解结束;对于摆放花圈、倒卖挂号凭证等行为,在劝阻无效下医院可报警……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苏州市政府拟对政府规章《苏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进行修改。日前,该修订草案已在网上公示,征求各界意见。
多亮点
医疗纠纷有了专家库护航
《修订草案》首先强化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规定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协调机制。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条件的市、区调委会可以在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调解工作室,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延伸至医疗机构。
为增加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权威性,《修订草案》要求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由医学、药学和法律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医疗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解提供咨询。
医疗纠纷调解30日内要有结果
在强化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地位的同时,《修订草案》明确了调解委员会的责任和受理时限。即调解委员会除调解医疗纠纷外,还负责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并需要在显着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其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
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医疗纠纷调解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受理后应当指定1名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并可以根据需要指定若干名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的,应当予以更换。此外,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调解终结,医患双方同意延期的除外。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经调解人员签名并加盖医调会印章后生效。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自觉履行。
发现倒号黄牛,医院可报警
对于“医闹”以及赔偿的具体操作,《修订草案》进行了补充:对于在医疗机构摆设灵堂、花圈、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以及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等行为,医疗机构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应当立即报警。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协商解决,患方要求赔偿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当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处理;患方要求赔偿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应当先行进行医疗鉴定,明确责任。
业内人士分析,上述规定可以将更多的医患纠纷从院内引导到院外处理,保障医疗机构医疗秩序。数额巨大的赔付先行医疗鉴定,可以保证纠纷处理的公平性、专业性,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防止国有资产任意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