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新闻:取消公费医疗 走向医保公平
自7月1日起,江西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此前,内地31个省份(直辖市)中,已有24个省份(直辖市)全面取消公费医疗,比例达80%。
取消公费医疗无疑是大势所趋。从很多地方的经验来看,取消公费医疗既能节约财政资金,遏制过度医疗,又方便了公职人员就诊,无疑是对各方都有利的好事。
取消公费医疗离医保公平又近了一步。不过,现在也有声音质疑,一些地方取消公费医疗,是“换汤不换药”。主要原因在于,到目前为止,这些地方公费医疗取消后,公务员医保如何报销,和普通职工医保等有何区别,公众并不知情。
就拿北京来说,2009年5月,平谷区试行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试点。据报道,平谷的做法是,通过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按50%-80%比例报销,年限额2万元,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再通过补充保险报销50%。住院费用根据医院等级按85%-99.1%比例报销,年限额7万元;7万元以上部分由大额互助金支付70%,年限额10万元。而在北京,普通职工医保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70%,社区门诊最高报销90%。目前城镇居民中,老年人和无业居民住院起付线1300元,超出部分报销60%。“新农合”在乡级医疗机构报销90%,省级报销65%。
从以上对比就可以看出,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的公费医疗,其报销额度还是要高过其他形式的医保。公费医疗取消了,事实上的医保“多轨制”仍然存在,医保公平的鸿沟还没有完全填平。
取消公费医疗是一种进步,缩小了不同人群医保待遇的差距。而在当下,一步到位实现所有领域的社会公平也不现实,触动既得利益的任何改革推动起来都非常困难。因而,任何一个省份宣布取消公费医疗,均符合改革的方向,符合社会保障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潮流,值得鼓励。
不过,地方政府也应该认识到,由于取消公费医疗改革本身仅仅是开始,还没有满足民众对改革的期待以及对社会公平的利益诉求。因此,地方政府还应该向公众表明,逐步实现医保公平的目标和路线图。比如,到什么样的时间节点,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医保;到什么样的时候,实现所有人群无差别化的医保。另外,医保资金的使用,也应公开透明,以便利于民众监督。
医保公平的实现可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医疗改革面临的问题,也绝不仅仅是不同社会成员之间报销比例、医保待遇之间的差别。如过去,建立在“赤脚医生”上的农村医疗体系,显然只能提供非常低水准的公共医疗服务。“医保公平”也绝对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强调公平,当然也要求社会医疗保障能力的提升。
下一步,医疗改革的重点,关键还是如何提高普通人的医疗保障水准。其内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在地方政府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以及城镇职工、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二是进一步提高医保报销的上限,重点是增加大病保险的报销额度与涵盖范围。大家在网络和媒体上已经见过很多得了大病需要救助的孩子。当这些孩子和他们的家人不得不寻求社会救助的时候,暴露的正是当下医保制度大病保障能力不足之踵。
提高公共医疗的服务和保障能力,促进社会公平,可以说是中国式医改的双重任务。地方政府如能在取消公费医疗后,将结余的资金投入“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等急需要钱的领域,那么,就为医改提供了“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