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医师资格考试要确保安全
卫生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安全保障工作。通知明确,各考区在开考前要收集、汇总辖区内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考区、考点、考试机构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对试卷监管要实行全覆盖、全时段视频或人员监控,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处理。 近年来,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恶意传播涉考有害信息、组织团伙舞弊甚至企图内外勾结非法盗取试题等情况。通知提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考区主任,由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考点主考。要认真遴选、培训和管理考试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要制订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考前进行应急处置模拟演练。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考区、考点、考试机构要在考试前,重点对本地区考试安全保密准备工作进行系统检查;选派精干力量,组织巡视组,在考试期间进行督导检查。对关键环节和岗位,尤其是试卷监管要建立安全通道,实行全覆盖、全时段视频或人员监控,及时回放和复查监控录像,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处理。要加强对考试安全保密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的检查,不留工作盲区和死角,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试题泄露和考卷丢失、被盗等恶性事件。
通知要求,考生所在试用单位要对考生进行考纪考风教育,做到诚信自律。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重大违规事件要通报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