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牙不适患者要求退货、退钱,工商调解之后重新制作
假牙不适患者要求退货、退钱,工商调解之后重新制作
近日,霍邱县工商局城北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该局城北工商所12315申诉举报站接县局12315申诉中心网上转办函,称家住霍邱城区的庞老太到城区某诊所安装假牙,安装结束后,戴上假牙后不仅感觉肿大不适,无法正常进行日常生活,后与该诊所多次协商无果。接到网上转办函后,城北工商所十分重视,立即着手了解这起消费纠纷情况。工商人员来到罗某经营的牙科诊所了解情况,经营者罗某称庞老太在其经营场所安装假牙后,感觉不适,是假牙安装初期的正常不适反应,通过一段时间磨合就会消除,不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拒绝了庞老太要求退款、退货的要求。工商人员又马上联系上了庞老太,老太太情绪激动,认为罗某假牙有严重质量问题,是欺骗自己,要求退货、退钱。
按消费纠纷申诉受理程序,9月3日,城北工商所工作人员对当事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工商人员向诊所负责人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由于诊所制作出来的假牙在结构安排、使用性能、审美角度等方面真实情况的确未能事先充分的告知消费者,导致在安装使用后产生很大消费分歧。故诊所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工商人员耐心说服与调解下,诊所最终诚恳地表示接受工商部门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诊所重新为庞老太安装一套合适的塑托假牙。
结合这起消费纠纷,工商人员提醒广大商家在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特别是特殊服务)时,一定要承担起告知消费者“知情权”的义务。以免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