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之路】口腔诊所物品管理与设备维修制度
【诊所之路】口腔诊所物品管理与设备维修制度
1、公用物品每天由指定的护士早晚班清点。
2、清点时如有损坏、缺失,应立即汇报护士长并协助护士长调查物品丢失的原因,若没有及时上报,则丢失物品由该护士赔偿。
3、如当班护士没有清点物品,或在清点簿上象征性的打勾签名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一次罚**元;如因当班护士没有清点而导致东西丢失的,则该护士将承担丢失物品赔偿金额的(其他护士负赔偿金额平均值)的两倍。
4、早班点物发现不够时,经一周时间确认,继续不足的话,由前一天晚班点物者赔偿。如果晚班点物者发现物品不足,由当天上班的所有相关人员共同分担培偿的。点物时发现物品不足,当天立即寻找,包括各诊室及垃圾桶。对早班点物者,为方便点物,应提前10-15分钟到岗。
5、在垃圾桶找到的器械,能追究到责任人,则该责任人罚**元。
6、公用物品不可放置于自己诊室,下班前必须把公用物品放回原处,下班后在诊室发现一次**元罚款。
7、技工室、消毒室、无菌室、X光室及每个诊室设有一本固定资产清点簿,一方面避免固定资产不清,另一方面做为护士之间交接的凭据。清点簿一式三份,诊室自己一份,财务一份,护士长一份(“四室”清点簿由指定责任人保管)。不可涂改,若有新申购的器械,在本子上相应增加,并由诊室护士及库管签名为效,库管在发放之后交于护士长各诊室固定资产领料报告单,护士长做相应的增减。若有的,却登记为零,有权将该器械拿给有登记却丢失者。若因损坏重新申购者,领料时需提供已报废器械,数量上就不做增减。没有原因丢失者,由诊室及负责人自行赔偿。护理部和财务部将会每季度进行数量的确认盘点,多出的器械无理由拿出,丢失的器械自行赔偿。
诊室物品的管理
1、由各诊室负责护士每天早晚清点两次并在诊室点物本上做好记录。(每个诊室均配有物品清点本)
2、如在下班前有诊室物品需要消毒的,应跟晚班消毒班做好交接并交代消毒班消毒完毕及时送回诊室。
3、外借其他诊室物品的,需经该诊室负责护士或医生同意,并在用毕消毒后归还。诊室护士不当班的,用毕消毒后及时归还并在第一时间告知该诊室负责护士。如因外借物品后丢失的物品,由该护士负主要责任。
4、诊室里多出的器械,在不知哪个诊室的情况下,放回消毒间。
5、固定资产清点簿的处理方法同上。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诊室护士负责所在诊室治疗台、牙椅的保养及报修工作;
(2)消毒班护士负责公共物品的的保养及报修工作;
(3)如有物品及设备需维修,责任护士需填好维修单后申报护士长并在维修完毕后进行交接。
附:护理部物品送修流程
各诊室负责护士将有需要维修的物品(公用物品由责任护士负责)填好<物品维修单>(一式两份)经护士长核实签字后,交到IT人员处。
其中一份经IT人员确认签字后返回护士长处存档,护士长负责对物品维修及时间的追踪(一般在3天到7天内给予维修或情况的反馈),如在规定时间内IT人员未对所报修的物品采取相应措施,则负责护士将情况反映到护士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