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博口腔事件”的起因!
“拜博口腔事件”的起因!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赵薇事件”没走,又来了“拜博事件”(拜博就是联想集团投资10亿开办的口腔连锁机构)。先给不明真相的医疗和齿科人士普及一下事情的经过,拜博事件的起因是因为在深圳拜博旗下的某个齿科机构,在报纸上刊登的一篇软文,题目是“女大学生矫正被误拔4颗牙欲哭无泪”开始。
其实,拜博的宣传不只是报纸,在街面上的户外广告上也有“不拔牙做正畸”的诉求点。
此事经过辗转发酵,后来正畸专家周彦恒代表正畸医生发出声音《我们为什么选择拔牙矫正》一文。指出正确看待正畸拔牙问题,不能误导消费者的观点。
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行业内人士认为“拜博”这篇文章有“贬低同行,激化医患矛盾之嫌”。拜博高层觉得事态严重,于是拜博CEO邓总第一时间开始危机公关,发表了诚恳的“道歉信”。(全文如下)
关于拜博“深圳事业部暑期活动”报道事件的说明
各位正畸界的朋友们:
首先我代表拜博集团向您们表示诚挚的歉意!感谢您们一直以来对拜博口腔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7月14日,拜博口腔深圳事业部相关人员未经集团允许,未经过集团规定的审核程序审批,擅自向某报社提交相关暑期活动的报道内容。其中的某些内容明显地缺乏专业素养,对口腔医疗、特别是口腔正畸界可能产生不必要的、误导性的结果。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在目前医患关系非常紧张的大环境下,对拔牙正畸产生纠纷的病例报道内容,非常不利于良好医患关系的建立与维护,可能造成患者对正常的、需要进行拔牙矫治的情况产生误解,进而导致不必要的医患纠纷,对整个正畸行业造成伤害;二、口腔正畸专业人士都知道,正常的正畸治疗是不可能排除拔牙矫正的可能性的。目前在中国及国际上,拔牙矫治仍然占有相当比例,最高的拔牙矫治比例甚至可以达到就诊患者的70%以上。而深圳事业部相关人员片面地宣传“矫正可以不拔牙”。为了吸引患者眼球,以不拔牙矫治的病例作为矫治技术的全部,这也可能导致对已经采取拔牙矫治的患者对经治医生产生不信任,不利于医患关系的和谐。
拜博口腔医疗集团一贯以建立“百年老店”为目标,以“责任企业,诚信经营”为担当,以自觉地为维护与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环境为己任。我们将始终坚持“以先进的临床技术服务患者、以严谨的操作程序吸引患者、以温馨的服务理念呵护患者”的准则。
对于本次“不良报道”事件的发生,我本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深感遗憾!在此,再次为此次事件给我所热爱的行业及兄弟般的专业界朋友们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
我们公司对此次事件的处理也高度重视,目前公司已经启动责任排查与追究程序。在此,我也郑重承诺,一定严肃查处本次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员,给全行业关心、关注我们的同仁们一个满意的交待。
拜博口腔 总裁 邓锋
从昨天开始,部分中华口腔医学会民营分会的代表近百人联名写倡议书,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处罚拜博刊登虚假广告,建议罚款1个亿!(联名信)
联名信的观点认为:
这件事情的确应该有一个更加具体的解决方法,让资本投资者意识到如果只出钱,不出力,不费心,不尊重科学,只把聘请的专家当给社会看的摆设,这样去办医疗,只能危害社会,必须付出代价!
这种危害不仅仅是危害了国内的口腔医疗机构,也危害了全球的口腔医疗机构,因为患者看了广告会认为正畸拔牙等于图财害命,随时会起诉医生、起诉机构,投诉患者如果包括已经进行过拔牙的正畸患者,被投诉的医疗机构将面临更大的经济损失。就连拜博自己也将面临着承担只做不拔牙正畸的所有治疗风险和经济赔偿风险。
因此,把这件事情量化以后提出集体起诉,是理智、科学和负责任的作法。更是符合法律精神的作法。一旦有效,对大家都有保护作用,包括对拜博。至于要求罚款的额度,从一分钱到10亿都是合理的。一分钱打的是认定谁理亏的官司;10亿也绝对不是狮子大开口,粗略算一下,受影响的医疗机构因此广告受到的投诉如果仅仅为20个病人,损失保守估计为40万(这不包括已经拔牙后的病人可能会提出的高额赔偿。仅仅是把治疗费退给病人),这没有包括国外收美金的诊所,在全国民营口腔委员会下有4000家口腔诊所,有70%开展正畸工作也是保守估计,这样算下来其他口腔诊所损失合计至少是11.2亿。考虑联想投入为10亿,提出一个10亿规模的罚款也不足为奇。至于现在提出的1亿罚款要求,也恰当,完全是出于维权。民营口腔委员会做出的这个法律行为,比在网络上做的语言争论、语言攻击更加文明,也更加冷静和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