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或诊所选址报告

来源:网络 时间:2017/7/23

设置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或诊所选址报告

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单位(本人)符合申办医疗机构设置的条件,根据《;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现已选好执;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眼科诊所;;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市***区后街宾虹广场;一、机构选址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以;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符合***市医疗

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本单位(本人)符合申办医疗机构设置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现已选好执业地址,选址情况报告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眼科诊所 ;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市***区后街宾虹广场DY幢210室街。

一、机构选址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以及《***市

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符合***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选址与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距离本地址300米内无国有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0米内

无卫生院,100米内无社区卫生服务站。本诊所设置后可以作为公立

医疗机构的补充,为周边居民提供基本的眼科诊疗服务。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儿机构、中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

的关系:

相邻50米内无托幼儿机构、中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符

合卫生要求。

四、选址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166.85平方米,使用面积90平方米,可满足开展眼科

诊疗工作的需要。 报告单位(签章):

报告人:
 

网站地图 手机版 电脑版 广告联系QQ:49881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