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检察院给口腔机构“看病”,民事公益诉讼开始常态化
当检察院给口腔机构“看病”,民事公益诉讼开始常态化
从传统的卫健委、市监局,到新兴的医保局、检察院甚至纪委监委,政策层面对口腔机构的日常监管越来越周全严密了。
规范执业是口腔医疗机构的安身立命之本,对此不应有任何侥幸心理。就像财富数字一样,没有最前面的那个“1”,后面的“0”再多也毫无意义。
1检察院加入对口腔机构的监管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口腔门诊的外在形象越来越被重视。环境装修的高大上、机构候诊区的清洁卫生、消除牙科恐惧症的温馨设施......这些“表面功夫”越来越成为每一家口腔机构的标准配置。
牙医薪资待遇往往是口腔机构的最大成本,优秀的口腔医生可遇不可求,因此给他们的经济回报不说是“千金买马骨”,但也不会小气或是非常抠门。因此,合理最大限度压缩非人力成本之外的合理支出,就是提高口腔机构盈利水平的重中之重。
但有些成本,真的无法压缩,否则就很容易违法违规,例如口腔机构的医疗污水处理。
近日,率先报道了一则全行业高度的消息: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对辖区多家口腔机构拟提起公益民事诉讼的公告,其事由大多都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由于公告没有透露具体原因,因此那些口腔机构做了什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事,也引得大家猜想连连。其中具体准确的原因,当然只能等待进一步的官方公告。
但据了解,检察院对口腔机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现象,其实已经越来越常见了。
据浙江检察网报道,2017年9月,浙江省丽水市检察机关发起“口腔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历经十个月的“风暴”后,丽水全市199家口腔医疗机构100%落实消毒措施,99%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或报告,97%配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据报道,2017年8月,丽水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丽水牙科诊所小而多,绝大部分口腔医疗污水未经严格消毒便排入地表河流或城市排水管网。针对这一情况,丽水市各县区检察院于2017年10月25日集中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共发出12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丽水市检察院与市卫计委深入沟通、充分协调,确定以卫计委为牵头单位组织环保、建设、执法等相关单位,推动在全市范围对口腔医疗污水统一整治。值得一提的是,报道中透露,“相关行政机关最初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诉前的监督颇有微词”。
2机构如何正确面对严格监管?
据了解,民事公益诉讼是指“特定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根据法律的授权,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直接以原告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由法院依法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活动。”
不难推测,检察院对口腔机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事由,很可能就是指机构废水废物处置不当污染环境、机构医护资质不合格可能损害患者健康、医疗器械消毒不合格存在健康隐患等事关机构顾客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表面看这似乎是卫健委的监管职责,但检察院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确实也赋予了他们组织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力和职责。而且从丽水市检方的专项行动中不难看出,检方还可以向行政监管部门发出检查建议书。
其实不仅检察院,纪委监委也可以对口腔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曲线监管”。
今年7月,河南新乡市牧野区纪委监委聚焦医疗卫生领域超范围执业、违规处置医疗废弃物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采取“室组”协作联动方式,对辖区内50家营业中的口腔诊所开展专项监督,并就问题及时向区卫健委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和医疗服务开展有效监管,并制定具体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简而言之,就是如果卫健委监管不力,检察院和纪委监委“看不下去了”,那他们就通过监督卫健委来实现对口腔口腔违规行为的监管。
显然,无论是检察院还是纪委监委,甚至是成立不久的医保局,作为医疗系统外的有关部门,他们大多没有口腔行业的利益掣肘和人脉纠葛,在进行监管时也就更加大刀阔斧,不留情面。
口腔行业乱象有多常见?从监管趋势可以推断:都到了检察院和纪委监委“越俎代庖”、以第三方角色倒逼卫健委要加强监管、积极作为的地步了。
结 语:
无论是医保局卫健委,还是检察院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对口腔医疗机构的监管都是合理合法和非常必要的。
但部分民营口腔机构从业者面对监管,或多或少都有一种类似“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失衡心理:“医美更乱!怎么不见你们多管管?”
但显然,在口腔行业鱼龙混杂乱象丛生的现实背景下,真正做到了规范执业的口腔机构,应该都是对行业严管是欢迎的。口腔医疗行业也只有真正做到优胜劣汰,才是机构经营者之福,也才有患者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