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湘雅口腔副院长建议:批准口腔专科医师“气管切开术”资质
政协委员、湘雅口腔副院长建议:批准口腔专科医师“气管切开术”资质
“口腔是消化道、呼吸道的起始部位,口腔颌面部的炎症、肿瘤、外伤等均可能导致呼吸道阻塞,危及患者生命。”省政协委员、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副院长谢晓莉教授长期从事口腔内科医疗、教学及科研工作,直言当患者出现上述疾患或者头颈部肿瘤需要根治性切除时,气管切开术是十分必要的,这是保障气道通畅、通气供氧、呼吸道吸引、防止误吸等的重要手段。
然而,气管切开术目前不属于“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2023年湖南省两会期间,谢晓莉提出,由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批准口腔专科医生“气管切开术”的手术资质,进一步优化医疗流程,缩短患者住院时间,节省患者诊疗费用。
谢晓莉说,口腔颌面部疾患与呼吸道密切相关,口腔颌面外科常见病种如头颈部肿瘤、口腔癌、颌面部骨折、口底多间隙感染等,手术部位涉及口底、舌根等部位,术中、术后首要考虑的问题就是保持呼吸道通畅。
因此,术前需行预防性气管切开术以保证手术顺利进行,术后为防止伤口水肿或出血压迫呼吸道,患者需保留气管导管一段时间,以保障通气,维护患者生命安全,因为生命体征最关键的就是保障呼吸通畅。
从事口腔内科医疗30余年,谢晓莉深知口腔专科医院开展气管切开术的迫切性。她说,大量口腔癌患者首选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和三级口腔专科医院诊治,受限于“执业范围”的规定,三级口腔专科医院对于需进行预防性气管切开术的患者,不得不申请具有资质的耳鼻喉科医生进行院际间会诊完成气切,这给临床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也大大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
调研中,谢晓莉发现,目前全国口腔专科医院如北京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光华口腔医院、武汉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贵州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等,均由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批准口腔专科医生“气管切开术”的手术资质。
为此,谢晓莉建议,由口腔专科医院申请、湖南省卫健委相关部门同意口腔专科医院“气管切开术”手术资质的备案申请。
“根据《湖南省综合医院手术分类及批准标准(2009版)》规定,气管切开术是‘一类手术’,医师级别就可施行。”谢晓莉说,该手术操作难度不大,是临床及急救常用手术,对保证患者生命安全极为重要。而口腔颌面外科常见病种根治术均为四级手术,手术区域重叠,“从技术层面来讲,口腔专科医师具备气管切开术的技术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