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局扩大医用耗材报销范围,口腔修复材料纳入乙类管理
上海市医保局扩大医用耗材报销范围,纳入乙类管理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部分医用耗材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减轻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通知》规定,将“人工间盘及配件”等60个医用耗材条目新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其中包括口腔修复材料。
《通知》明确,新纳入耗材实行甲乙分类管理。参保人员使用甲类耗材发生的费用,按照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耗材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员先现金自负20%,其余费用再按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