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外籍医生开诊所!多地出新政

来源:网络 时间:2024/8/3

支持外籍医生开诊所!多地出新政

为持续推进外商投资领域扩大开放,近日,北京市商务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北京市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加大医疗领域开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医生在京开设诊所。

这意味着,北京作为全国首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医疗服务业正迎来进一步开放。

据了解,2023年1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针对健康医疗服务领域,便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医生在京开设诊所。

同年12月,北京市举办新闻发布会,当时,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叶小敏还表示,北京市卫健委将细化任务实施方案,不断推动制度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以此为契机,努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健康医疗服务新体系,推动医疗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切实为国家高水平开放探索健康医疗服务的“北京模式”。

同时,将稳步扩大健康医疗服务领域制度型开放,制定健康医疗服务领域境外职业资格清单,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医生在京开设医疗机构;制定北京市诊所备案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诊所实施备案管理。

除了支持外籍和港澳台医生在北京办医外,北京也在职称评审方面给予其政策保障。2023年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便提到“对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卫生技术职称考试和评审”等措施。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本就拥有优质的医疗资源和庞大的医疗服务需求。可以预见,这些举措或将吸引更多国际高端医疗人才在北京发展,进一步北京市内的医疗技术交流与合作,整体上强化北京当地的医疗实力,但对当地医疗市场来说,可能也会带来一定竞争。

政策放开,医生办医或迎发展机遇

据了解,自2000年,原卫生部与外经贸部联合推出《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中方在合资医院中的持股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合作期限不超过20年,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迫于准入门槛,国内很少有外资独资医疗机构项目落地,大都是以合资的形式。

不过,随着医疗国际化的推进,政策也在持续开放。据悉,早在2009年内地就已经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以独资形式设立门诊部。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支持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在珠三角九市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置医疗机构。

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则提出,放宽港澳医疗机构准入限制。鼓励在合作区设立港澳独资、合资医疗机构,制定支持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合作区开办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出台的同年11月底,横琴首家获批由澳门执业医生开设的诊所正式营业。

而据广东省卫生统计年鉴等数据及分析,截止2019年底,粤港澳大湾区9市2区共有诊所12557家(该数据仅计入香港私人诊所,不含医务中心),门诊部4260家。细分来看,珠三角内地9市有12883家诊所和门诊类医疗机构,港澳两地的私人诊所近4500家。

深圳作为全国医疗改革的“排头兵”,近年来一方面积极引进国际包括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中医师,探索“放宽境外医师到内地执业限制”,另一方面也鼓励“高水平”办医。

2021年4月,深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的若干措施》便明确支持引进港澳等境外资本、境外名医名院名诊所,在深开办高水平国际化医院或名医诊疗中心。

为推进两岸交流合作,2020年10月、2024年1月,厦门市卫健委、福州市卫健委相继出台关于实施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在厦门、福州设立个体诊所有关措施的通知,两份文件几乎如出一辙。

根据《通知》,申请设立诊所的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应是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具备台湾或大陆相应的合法行医资质,并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设置的诊所必须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随着政策的持续开放,未来不排除有更多的外籍和港澳台医生在内地开办医疗机构,给当地医疗市场带去一股“活泉”。但对于这些医生办医者来说,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到植根于“本土”、面向本土患者,再结合自身优势更好地发展,可能是未来面临的一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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