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种下八颗牙却结出“恶果”,找医院二次赔偿合理吗?
五年前种下八颗牙却结出“恶果”,找医院二次赔偿合理吗?
鲁女士今年66岁了,五年前的一天,她来到嘉定区某医院就诊。人到老年,牙口不好是平常事,加之鲁女士平时用牙习惯很不好,导致她的口腔问题特别严重。
2019年3月到7月间,她陆续种下了八颗义齿。然而不到半年,她的牙疼毛病又犯了。
装了假牙怎么还会牙疼?
带着诸多不解,
她再一次来该医院复诊。
医生检查后认为,患者右上牙槽骨骨量不足,医患双方协商改变治疗方案。
再次手术后,鲁女士对修复的牙齿仍不满意。认为上颌的两颗假牙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属于装了白装;下颌的一颗假牙的根部外露影响美观,属于不如不装。
当年,经过双方商定,由院方退还鲁女士医药费人民币31020元。
01
可谁也没想到,时隔五年之后,鲁女士再次上门维权,开口就要求再赔偿她人民币150000元。
医院方面都懵了,
怎么五年前的老账还没算完?
鲁女士也有话说,她每次冲牙时牙龈都疼得不行,右下方两颗种植牙已经开始松动,严重影响她正常生活。
医院方再次检查后皱了眉头:“您用牙也太不讲卫生了,种再好的牙也经不起这么折腾啊。”
鲁女士则表示:“你们做完手术也没履行告知义务啊,我以为假牙是不会痛的。”
面对这场跨越五年的赔偿纠纷,医院方面无论如何也不肯同意。
当初已经赔偿过一次了,哪有老账新算的?
02
鲁女士找到了嘉定区医调委,要求调解员主持调解。
调解员认为,患者在手术后状况不佳,在第一次赔偿后出现了二次伤害。同时,患者未遵医嘱,不注意健康用牙,也是加重病情的因素之一。建议医患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同时在赔偿金额上合理协商。
通过调解员的晓理释法,在多轮协商谈判之后,医院方面同意再次赔付人民币35000元。这场历时五年的种牙风波终于定纷止争。
鲁女士在短时间拿到了赔偿,向嘉定区医调委高效化解纠纷的努力表达了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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