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断5颗牙赔78万元
坐公交出车祸美女撞断5颗牙 一审判两责任方赔78万元
23岁的小雯(化名)所乘坐的公交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公交车司机当场死亡,而坐在司机后排的她则被撞成重伤,五颗牙齿当场被钢筋撞断。为了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小雯决定种五颗牙,为此她和家人去了北京15趟,前后花了10万多元。对此,公交公司认为小雯可以选择镶牙,种牙费用太高,这么做不合理。是种牙合理还是镶牙合理?近日,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2007年7月24日中午,小雯在开发区乘坐公交车上街,所乘公交车同一辆装满钢筋的大货车追尾,钢筋插入公交车内,司机当场死亡,坐在司机后排的小雯满嘴是血,右腿两处骨折。
经交警认定,公交车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大货车司机因超载、装货超长、在振兴路低速行驶,负次要责任。
大学毕业刚一年的小雯是个美丽开朗的阳光女孩,在开发区某外资企业工作,这次交通事故很大程度地影响了她的人生。经医生诊断,她的五颗牙齿被钢筋撞断,右腿粉碎性骨折。小雯为此先后住院250多天,近四年无法上班。
对于被钢筋撞断的五颗牙齿,根据医保规定,如果安装义齿,每颗4百元左右属合理范畴,5颗共2000元左右保险公司可以报销。但医生建议小雯种植牙齿,种一颗牙齿的价格约为2万元,但种牙不属于医保范围。
小雯的妈妈认为,孩子还小,不能因为牙齿的残缺而影响孩子今后的婚姻和工作。小雯的妈妈带小雯到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先后去了15趟,为小雯种了五颗牙,家里前前后后共花了10万多元。
某公交公司认为,小雯完全可以镶牙,到北京种牙费用太高,是不必要的,因此他们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并提出鉴定小雯种牙是否合理。今年一月,小雯委托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将某公交公司和大货车车主起诉到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自己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78万余元。
法院受理了小雯的起诉后,委托大连科华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小雯的伤情进行鉴定,结论为小雯构成七级伤残,对于小雯的种牙费用,法医经鉴定后认为,小雯因外伤导致牙槽骨吸收至牙根中二分之一高度,不适合烤瓷修复,因此,小雯种植牙是适当的。
昨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某公交公司和大货车车主连带赔偿小雯各种损失78万余元,扣除某公交公司已经垫付的26万余元外,加上承担的诉讼费,还应当给付5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