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医公司告前雇员工拉病人
牙医诊所公司指以前聘用的一名牙医,离职后在其分所的三公里范围内开设诊所,还在离职前游说病人到新诊所接受牙科服务,违反聘约,要索讨损失。
去年新加坡金字品牌奖“成名品牌奖”得主Smile Inc. Dental Surgeons私人有限公司,也要求高庭发出两项禁制令:一项禁止该前牙医雇员不得在公司现有或新分所的三公里内执业,另一项则禁止该前牙医雇员不得为该公司的现有或新病人提供牙科服务。
该牙医反驳说,设三公里范围禁开诊所的条文非法、不合理而且无效,有违公共政策。一些病人得知他开设诊所,上门要求提供服务,并没有违反聘约。
本案订今天开审,预计审理10天。诉方律师为阿克巴尔,辩方聘王少鸿律师辩护。
Smile Inc.有三家诊所,其创办人兼董事陈式和医生与妻子钟蒙 爱,于1997年在新达新加坡开设第一家诊所,提供修复和美容牙科服务。
1998年,该公司在福 临(Forum)购物中心开了第二家诊所(福 临诊所),并于2007年在莱 佛士码头一号(One Raffles Quay)开设第三家。去年,它关闭福临诊所,在文华购物廊(Mandarin Gallery)开设新诊所。
答辩人雷 安德鲁医生(Andrew Stewart Lui)是澳洲籍新加坡永久居民,在东陵路杜德阁(Tudor Court)开设的诊所Dental Essence于2009年5月15日开业。 索偿书说,诉方于2003年7月聘请雷医生,后者当时是福临诊所唯一的全职牙医。
前年1月7日,雷医生成为Dental Essence的董事和股东,这有违聘约。他于2月25日辞职,在没给予3个月通知的情况下,于4月18日离开。
指雷医生多方违约
导致公司蒙受亏损
它指雷医生多方违约,导致公司蒙受亏损。这包括:从1月至4月间,游说病人到他将开设的诊所,并拍摄福临诊所的摆设,目的是将它抄袭到新诊所。 此外,雷医生在看一些病人时,没记录所提供的专业服务或收费。他也牢记诉方的不能外泄的收费表,并把这些收费资料透露给自己的诊所和病人。
雷医生拥有墨尔本大学的牙医资格,2001年获准在新加坡执业,前后为诉方服务了5年多。
他在答辩书中说,他最后的服务日4月18日是双方互相同意的。他一直在福临诊所工作,萌生离职念头时,就于前年1月7日注册了新公司,但一直到5月15日才开业。
公司在聘约限他不准在三公里设诊所,这样的条文既非法又不公。
他否认诉方一切指责,指诉方须加以证明各项指责。
他指出,在他的诊所开业前,诉方病人都不知他要开诊所的事,而他在诊所开业后,也没游说诉方病人到他的诊所。
他说,新诊所的布置或摆设,与福临诊所毫无相似之处。他也否认牢记或抄袭诉方的机密收费表,或向他人透露收费。
他说,他在任职期间只是雇员,并没担任管理工作。生意遭受亏损是诉方自己无法管理好诊所和无法留住病人所致。
他把所收取到的费用都交给公司,没私下收取。他否认没向一些病人收费,并表示无法记得那些病人和所提供的服务详情,无从详加回应。
诉方回应说,雷医生有时也到另两个诊所工作;他向公司要求在4月18日离开,但公司没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