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管理:卫生部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来源:网络 时间:2012/4/26

  近日,卫生部网站公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申请成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要求申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资质的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专业技术负责人须有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5年以上,是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任职。

    《办法》明确,申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资质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少于总数的60%;申请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7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少于总数的40%;申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资质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申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资质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2人;申请个人剂量监测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有不明处也可以加扣扣群:二三零九六一零一一。卫生部负责审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和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和个人剂量监测。

    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的机构仅有10多家。

    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卫监督发〔201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现将我部制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和《放射卫生专家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工作。

    卫生部负责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工作。指定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负责受理、资料审查、现场考核、评审意见汇总上报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考核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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