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术确有专长临床实践五年后可考医师证
《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近日出台
如果您有独特的中医诊疗技术却不具备中医医学专业学历,通过考核后,可以申请报考《医师资格证书》了。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近日出台,如果医术确有专长、但不具备中医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通过相关评价和认定后,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前得先考核
根据《细则》规定,师承人员或确有专长人员要申请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分别需要先经过资格评价和认定,即通过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其中,“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
申请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在医疗机构中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需要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含)以上,同时又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两项考核均每年进行一次,出师考核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确有专长考核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出师考核合格者由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确有专长考核合格者由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师承人员或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河北省内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获得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师承关系须有县级及以上公证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及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细则》中也对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做出了要求,且每名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中断。在3年跟师学习中的临床实践应不少于450个工作日。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跟师学习的,应补齐学习时间后再申请出师考核。 在3年的跟师学习中应掌握传统医学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如: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常见急症针灸技术应用等中医临床技术,中医基本理论知识(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针灸学),中医经典理论著作(《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
考试违规构成犯罪将追刑责
《细则》明确,申请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在申请或者参加考核中,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当年参加考核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假报姓名、年龄、学历、工龄、民族、户籍、学籍和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申请考核资格的;(二)在考核中扰乱考核秩序的;(三)向考核人员行贿的;(四)威胁或公然侮辱、诽谤考核人员的;(五)有其他严重舞弊行为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出具假证明,提供假档案,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医师资格考试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据悉,本细则自2012年10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