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牙后付费遭遇逃费152万元
昨天(19日),有消息称卫生部今年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卫生部有关负责人随后解释,虽然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并未要求“全面推行”。不过,在国人普遍感觉“看病贵”的背景下,这个话题依然引起了广泛关注。
“先看病后付费”,真的可能实现吗?据悉,此举已在一些县级医院以下医疗机构试行,但县城人口较少、流动性不强,而如在上海这种大城市实施,马上会水土不服。首先欠费基本上追不回来。业内人士表示,“后付费”不代表“不付费”,然而实际中,有一定比例的先看病治疗的患者无法支付或恶意逃费。上海第九人民医院副院长田卓平说,牙科实际上一直“后付费”,但自费病人中就有些人借机溜之大吉。仅去年四季度,九院口腔科就遭遇逃费54万元,占应收费用的5%。又如住院,现在通常先收一笔押金,金额一般低于实际费用。但到了出院结算,也有少数病人以种种理由不予支付甚至不告而别。据统计,2012年就有64人逃费152万元。“如果像试点地区一样免收住院押金,医院的损失会更大。说到底公立医院资源也是公众的,不能让少部分人的行为使得纳税人遭受损失。”
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必须有相关配套措施予以保障。业内人士表示,“先看病后付费”是医改的发展方向,应当妥善设计,使其公平、可控,才能真正落地、发挥效用。首先,“后付费”对患者的诚信有较高要求,要建立起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对恶意欠费者也要有法规进行约束。上海东方医院副院长谭军建议,医院和政府共同建立起一个备用基金,专门补偿确实无法收费的情况。
“后付费”实施细节也需妥善设计。比如,治疗过程中,医生怀疑患者病情变化,建议做检查,可查出来结果是阴性,病人会否不认账?又如,放疗、PET CT等费用高昂,如果都“后付费”未免风险太大。“后付费”的周期也应明确,住院时间很长的患者,不能都在出院时才付费。
官方回应
“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2013年又一次被写入卫生部年度工作要点。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19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对此无法给出时间表,今年肯定是不可能的。焦雅辉介绍,近年来,20多个省份在省级或地市级层面试点 “先住院后付费”模式。但是,这种模式要在全国推行,一些基本条件尚不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