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个人申办门诊部、诊所审批流程

来源:网络 时间:2017/7/23

单位或个人申办门诊部、诊所审批流程

医政科受理设置申请,初审合格后,报市卫生局审批合格后,由区卫生局办理设置审批手续及执业登记,

在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进行有关筹建工作。

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置审批,符合条件的,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单位或个人申办门诊部、诊所执业登记程序:

⑴医疗机构筹建工作完成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执业登记;

⑵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提交:

①拟设置《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②拟设置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③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④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⑤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

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单位或个人申办门诊部、诊所登记时限:

受理执业登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将医疗机构的登记事项报市卫生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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