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牙“货不对板” 医疗公司三倍赔偿
种植牙“货不对板” 医疗公司三倍赔偿
近日,台江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种植牙“货不对板”而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8月,王先生在福州某牙科医疗公司诊疗,欲种植义齿,并约定义齿使用维尔德义齿加工厂生产的纯钛基台。王先生支付6700元,其中维尔德义齿加工厂生产的纯钛基台实际支付金额为1500元。2022年9月,该公司为王先生安装完成基台后,王先生发现所安装的基台品牌商并非维尔德义齿加工厂,便以该公司在修复中使用了伪劣医疗产品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被告某牙科医疗公司明确其为王先生安装的基台品牌商为登士柏,但其辩称其公司所采购和使用的医疗器械均是国内外全新、原装、正品、行货,不存在王先生所诉的使用伪劣医疗产品的情况。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某牙科医疗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故判决该公司应向王先生支付该基台实际支付金额的三倍赔偿4500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黄丽珠 潘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