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印发实施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印发实施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等22家省级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
《三年行动》瞄准基本公共服务薄弱地区、薄弱领域、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9大重点领域提出了具体的提升方向、三年目标和28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
幼有所育领域: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水平,开展儿童视力检查、口腔保健、生长发育及心理行为评估和健康指导,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
病有所医领域:加强医学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招引和奖励扶持力度。开展优质医疗资源“省管县用”对口帮扶,推进医疗卫生人才下沉服务。
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重点加强慢性病、中医、康复、口腔、儿科等科室建设,提升基层首诊服务能力。
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协同发展和治理,打通医保、医疗、医药信息壁垒,优化医疗服务项目内涵及除外内容设置。
老有所养领域:提升老年人健康保障能力,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开展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