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启动全国医药反腐

来源:网络 时间:2023/8/6

中纪委:启动全国医药反腐

7月28日,纪检监查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委员、国家卫健委等相关同志出席。。

仅一周之前,国家卫健委、公安部、审计署、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为期一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此番由中纪委牵头,无疑是对本次多部门联合行动的一次定调。

根据中纪委官网消息,本次会议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

腐败是长期困扰中国医药行业发展的顽疾,光是2023年上半年,已有超百位医务人员接受纪检部门调查。可谓是医药反腐不留死角,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药品代理商,延伸至生产企业整条产业链,从上游逐步卡死医疗贿赂空间。如果再有人再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今后必将获得法律的严惩。

01|严打学术赞助 倒查五年

就在中纪委部署医药反腐行动之际,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也相继出台文件,要求落实各地医药领域的治理工作。

随着新冠疫情结束,隐忍三年的学术会议在2023年出现爆发式增长。有药企坦承,几乎每周都会收到五六个会议的赞助邀请,费用在5万元至120万元不等。

事实上,正常的学术会议是一种促进医学专家之间学术交流的必要手段,不过,亦有会议假借学术交流之名,与医务人员产生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这种情况显然不合法,要被监管部门严厉打击。

今年5月,国家卫健委、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严厉打击“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随后,广东、广西、浙江等省市的医疗机构相继印发通知称,加强医疗反腐自查力度。除直接收受经营企业或人员的红包回扣外,还重点提出医生为企业展台讲课属违规行为。同时,医务人员须主动清退2018年-2023年5月以来所收受的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

这意味着,这一轮全国范围内的医药反腐风暴,至少要倒查五年。相关人士向媒体透露:从目前就广东、广西、浙江等省印发的文件来看,基本与国家十四部委的文件内容基本一致,今后会有更多省份跟进,建立全国预防医药腐败的长效机制是关键。

不光是医疗机构开展整治行为,国家医保局的基金飞检也同步开展。

根据《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显示,计划在8月至12月期间实现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检查。重点聚焦于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三个领域。

截至目前,已有生产企业和商业公司被检查组约谈,不少代表接到公司通知,检查组会严查医院的视频监控,因此公司要求代表近期不得去医院拜访。

业内普遍认为,更多的医疗腐败问题将露出水面,而这一次医院和药企的“关键人物”是反腐重点关注的对象。

02|严惩民企行贿 刑法将作出修改

很长一段时间里,刑法打击更多的是受贿者,企业或代理商行贿如能全力配合调查,很多时候甚至能全身而退。

这一做法已完全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腐败整治工作,反腐的效果会大大打折扣。

7月25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称,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草案》意在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条款。

这意味着,今后医药代表行贿,也会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最新《草案》规定:今后单位行贿将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个档次。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7条。其中包括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六类情形从重处罚。同时,调整行贿罪的起刑点和刑罚档次,与受贿罪相衔接。

“近年来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情况增多,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中,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也是完善刑法的关键。”上述负责人解释道。

虽然该次刑法修正案并不是专门针对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提出的,但上述医疗反腐专家对此表示,医药领域带金销售问题长期存在,如果修正案顺利通过,可以预见对医疗行贿方的处罚力度肯定会加强。

结合国家医保局于2020年建立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一旦发现药企具有失信行为,将会遭受品种撤网、取消企业中选资格等处罚,严重者涉案人员还面临刑事处罚。

随着医改的推进,医药反腐的力度在加强。毫无疑问,未来医药领域的反腐风暴将越刮越猛,相关人员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业内普遍认为,今后将有越来越多贪腐人员被揪出已经成为必然趋势。【文章转载自健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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