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发布紧急通知 或将成为全国民营医疗机构的排查参考
卫健委发布紧急通知 或将成为全国民营医疗机构的排查参考
01|卫健委紧急通知
据“健康江苏”报道,就在近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明确,要在2024年2月24日至3月31日,对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所属院校、建筑工地、涉医等“九小场所”、血液中心等其他场所这6大场合的火灾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整改。
其中还特别提到,要检查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是否通过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这两项问题。
不仅如此,针对范围更广的医疗机构,该《通知》更是表示要围绕如下12项问题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具体包括:
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隐患
一要查消防设施,重点查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管是否完好有效;
二要查疏散通道,重点查楼道、楼梯间有没有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有没有违规占用、堵塞;
三要查违规充电,重点查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有没有“进楼入户”或“飞线充电”;
四要查管道竖井,重点查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是否到位,以及外墙保温材料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五要查消防车道,重点查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
六要查私搭乱建,重点查外墙有没有违规安装铁栅栏、堆放可燃物;
七要查电器线路,重点查有没有老化、破损或私拉乱接等情形;
八要查值班巡查,重点查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应急处置要求;
九要查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是否通过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要查高层建筑是否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比如围闭天井、将通风井变成内井,封闭连廊、将外连廊变成内走廊等容易形成“烟囱效应”的情形;
十一要查是否规范使用液氧储罐、锅炉等特种设备和危化品,有没有违规动火;
十二要查是否逐楼层逐病区实景化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是否发放住院安全告知书,让住院患者、陪护家属都了解所在建筑物的功能布局、安全出口和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
而关于“医养结合机构”和涉医等“九小场所”,《通知》则表示要关注如下10个问题:
医养结合机构火灾隐患
一要查行政许可,是否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是否通过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要查用火用电,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动火作业,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
三要查疏散通道,是否在疏散通道中堆放影响逃生的障碍物;
四要查装饰装修,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五要查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是否开展常态化自查和疏散逃生演练。
涉医等“九小场所”火灾隐患
县(市、区)卫健委要协调当地政府,与镇街专业力量共同抓好涉医“九小场所”检查。
重点查有没有做到“五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燃气用具等;
二是严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夹芯板装修、隔断;
三是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是严禁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五是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等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
这次江苏省发布的紧急通知,其作用或许不仅仅是对江苏省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火灾隐患检查告知,它也可以成为其他省市医疗机构自查消防安全问题的重要参考。
02|卫民营机构的其他安全关注重点
根据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营医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提升安全应急能力,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具体而言,民营医院应当注意以下6个方面: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民营医院应当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及时消除消防隐患,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做好火灾报警、扑救和疏散工作。
2、加强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民营医院应当按照电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用电用气安全制度和预案,配备用电用气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开展用电用气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及时消除用电用气隐患,做好用电用气事故报警、处置和疏散工作。
3、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民营医院应当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制度和预案,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并定期检查维护,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及时消除医疗质量与安全隐患,做好医疗质量与安全事故报告、分析、整改和预防工作。
4、加强公共卫生与感染控制管理
民营医院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公共卫生与感染控制制度和预案,配备必要的公共卫生与感染控制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开展公共卫生与感染控制教育培训和演练,及时消除公共卫生与感染控制隐患,做好公共卫生与感染控制事件报告、处置和防范工作。
5、加强安全应急管理
民营医院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应急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开展安全应急教育培训和演练,及时发现、处置和上报安全应急事件,做好安全应急事件的善后处理和恢复工作。
6、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民营医院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