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齿科母公司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被罚

来源:网络 时间:2025/12/16

知名齿科母公司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被罚

11月27日,信用中国信息,马泷医疗管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被公布一起涉嫌其他违法案的行政处罚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嘉兴市税务局认定,马泷医疗管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应调增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40000.00元,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68617.00元,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35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马泷医疗管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马泷医疗管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河南博信智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3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属于不合法凭证,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已构成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因此,嘉兴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对马泷医疗管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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