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某口腔医院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被行政处罚

来源:网络 时间:2026/1/1

烟台市某口腔医院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被行政处罚

烟台市口腔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未执行政府指导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16日对烟台市口腔医院作出烟市监处罚〔2025〕95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其没收逾期未退还多收价款11632.32元;并罚款40172.46元。



据院方官网显示,烟台市口腔医院始建于1952年,现已发展成为集医、教、研、防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滨州医学院附属烟台口腔医院,山东省口腔临床重点专科,山东省临床精品特色专科,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和大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教学医院,山东省卫生与健康新技术培训基地,国家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及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首批“健康口腔指导中心”及口腔临床技能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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