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小伙治牙周炎遭医生拒绝

来源:网络 时间:2011/12/10

    患牙周炎两周的刘先生,昨日下午4时许前往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牙周科治疗时遭拒。刘先生称,接治的主治医生对其表示,治疗室内没有密封空间,而他携带的 乙肝病毒可通过空气粉尘传染给其他病人。该院牙周科主任向其解释时则称书上明载:“有活动性肝炎者不应进行常规牙周治疗”。而广州第八人民医院昨日则表 示,该院口腔科可为刘先生服务。

  接诊医生乙肝病菌会传染其他患者
27岁的刘先生患乙肝已多年。最近牙周炎导致的出血已有两周,昨日下午2时30分许,他挂号预约了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牙周科一名任姓女医师。因前面 有几名患者已预约,要到下午4时许才能得到治疗。于是刘先生放下病历,前往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取前日抽血化验的结果。刘先生称,放在中大附属口腔医院的病 历,由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具,这个病历上,明示了刘先生的乙肝病史。
当刘先生从第八人民医院回到中大附属口腔医院时,恰好轮到他看病。但任医生表示,因刘先生乙肝大三阳,病菌会通过空气中的粉尘传染其他患者,而诊室内 没有密封治疗室,所以她无法为刘先生治疗。听闻此言,刘先生表达了异议。后来,有两名女医师过来了解情况。“她让一个科主任跟我解释,但科主任的解释还是 没能让我信服。”刘先生称去年曾洗过牙,但并未听闻此说。
科主任书上载明不能常规治疗
“那个科主任说书上确实是这么写的。”刘先生称。昨日下午6时许,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牙周科主任付(音)先生听完刘先生的讲述后,承认任医生的解释有不周到的地方。
随后,他拿出《临床牙周医学》一书给刘先生看。在“肝炎、结核及其他传染性疾病”一节中,其第二条确实记载有“有活动性肝炎者不应进行常规牙周治 疗”,而其第三条则表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者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患者,不应使用超声洁牙器械、气枪、涡轮机等,避免气雾引起周边污染”。
专家解释
乙肝患者也可洗牙
“我还第一次听说(肝炎患者治牙周炎被拒)。”专门治疗肝病的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一名专家听闻刘先生遭遇后表示,因治疗牙周炎的过程中需要清洗、打磨 牙齿,确实会形成气雾,而且在乙肝患者牙龈出血时,对于医护人员而言,也确实存在一定风险,“医护人员尤其要做好眼睛的防护,还有鼻腔和面部。”
但该专家称,乙肝病毒并不会随着空气中的粉尘传播,“乙肝的传播渠道排在第一位的是血液传播,然后是性传播和母婴传播,医护人员如果戴好面罩、眼镜这 些护具,加上基本的保护常识,没问题的。”即便同一诊室内还有其他治疗台,“一米之外就没事了,肝炎病菌的存活时间很短。”这名专家称,无论乙肝患者还是 艾滋病患者,都可以洗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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